案例研究 生物技术——干预&诉讼

最初的情况

一家主要的欧洲制药公司在美国和德国因侵犯竞争对手的专利而被起诉,该专利对化合物抗癌活性的测试有广泛的权利要求。专利权人在美国起诉了我们的客户,声称从德国进行的筛选活动中获得的信息输入是一种侵权行为,因为这些信息是通过专利程序直接获得的。客户在德国因执行筛选方法被起诉。欧洲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正在审理对EP专利的异议,但提出异议的期限已经过期,诉讼程序处于上诉阶段。

采取的行动

我们生物技术团队的两名高级专利律师以及我们的一名律师与另一家欧洲律师事务所合作,在德国开发了一套辩护方案,并与美国的另一家律师事务所协调我们的立场。我们根据《EPC》第105条提出干预,参与到了异议/上诉程序中。此外,我们在EPO协调并负责共同异议人/上诉人的辩护。我们还在德国的诉讼中担任主要的专利律师。

结果

虽然初审侵权诉讼的结果是对客户不利的决定,因为法院认为客户的事先公布证明了其专利侵权,但我们作为干预者能够向EPO撤销专利。这使得侵权诉讼的结果毫无意义,并确保了我们客户的大获全胜。